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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國江蘇網1 2月12日快訊(記者 米格)江蘇省高院今天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,向社會公佈《關於開展資源環境案件“三審合一”集中審判的若干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
  據省高院介紹,為進一步強化生態文明建設司法保障,提升資源環境案件的審判專門化水平,2013年10月24日,省高院審判委員會2013年第26次全體會議討論通過了《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開展資源環境案件“三審合一”集中審判的若干意見》,要求系統內各單位組織學習,並切實貫徹執行。
  《意見》要求科學謀劃,確立“三審合一”集中審判工作方式,明確了集中審判案件的範圍,還涉及到專家證人和人民陪審員制度、環境保護臨時禁令制度、資源環境恢復性司法機制等方面的建設模式。
  據悉,《意見》下發江蘇各市中級人民法院,南京、徐州鐵路運輸法院,各基層人民法院,以及高院各部門,將從本月21日起施行。  (原標題:江蘇省高院公佈資源環境案件集中審判意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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